《海南自由贸易港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5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日期:2024-04-26 浏览次数:727次
俯瞰海口万绿园以西的美丽海岸风光。海南日报记者 李天平 摄
据了解,《条例》共六章四十一条,坚持宽准入、严监管原则,加强制度创新,构建了登记便利、监管严格、惩戒严厉的自贸港市场主体登记管理体系。重点突出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海南自由贸易港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哪些亮点?
作为将实质性降低准入制度性交易成本的重要举措,《条例》设计了怎样的新型监管机制?在立法方面有什么鲜明的特点?
据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知识产权局党组成员,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林刚介绍,《条例》围绕建立健全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设计了四个方面的创新举措。
-
一是创设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市场主体的直接责任人的相应信用约束机制。对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等四种情形,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市场主体,在其完成整改并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前,其直接责任人不得再次申请市场主体登记。
-
二是创设对因虚假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市场主体的直接责任人实施资格罚制度。市场主体因虚假登记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其直接责任人自市场主体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市场主体登记。
-
三是创设对中介代理机构、托管服务机构或者从业人员处罚到人和资格罚机制。中介代理机构、托管服务机构或者从业人员违反相关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并限制或禁止其从事中介代理和住所托管服务。
-
四是创设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自主年报制度。允许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自主选择填报、公示年度报告信息,降低其经营管理成本。
海南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臧爱存介绍,在立法方面,《条例》总结了海南近年来登记制度改革的实践经验和做法,以立法形式对部分成效突出的改革措施予以固化,确保政策的持续性,有效稳定市场预期。同时,《条例》对标国际自贸港和世界最高水平开放形态,创新登记管理制度,大幅提升海南自贸港市场准入便利化水平。
-
一是注重“小快灵”。《条例》注重“小切口”“小快灵”立法,从海南实际出发,完善登记管理制度,对实践中急需解决的突出问题作出规定,不求面面俱到。
-
二是确保“放得开、管得住”。《条例》强化放管结合,更好统筹便利、发展和安全。在准入方面,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动有关规则在海南先行先试,推行市场主体登记确认制,大幅放宽市场准入。在监管方面,创设对违法失信行为处罚到人的法律责任,增强“法”的震慑力。
-
三是坚持“上下贯通”。《条例》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稳步推进登记制度改革。有效衔接《公司法》,在不重复上位法规定的基础上,建立健全登记制度,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
太禾小微企业创业海口宾馆基地,火热招商中,为小微企业提供办公室出租,工位租赁,公司注册,代理记账等专业服务。
太禾小微企业创业海口宾馆基地总建筑面积3.2万平方米,其中主楼2层到9层为写字楼、全部为精装修办公室,分别有44.3平、76.4平和120平三种户型可供选择。45/平起,物业费12元/平,电费1.3元/度,水费11元/吨。
园区配套有能容纳40人小型会议室和100人功能会议室各一个,小微企业创业孵化公共空间1个,面积2千平方米,包含100个办公卡位,3个共享会议室,满足初创型中小微企业办公、会议、路演等需求。
园区自筹备以来,受到海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海南省科技厅、海口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海口市科学技术工业信息化局、海口市美兰区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和支持,相关扶持政策将直接受惠于入驻企业。
园区已与服务机构签订合作协议,直接为入驻企业提供人才、技术、金融、税务、法律等服务,让企业不出园区即可对接服务机构。
园区将打造小微企业创业集聚地、打造企业“科技孵化器”、打造“众创空间”,同时为退役军人创业培训和办公提供优质的物理空间、交流平台和发展。

免责声明: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